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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高等教育合作联盟入会须知发布时间:2021-12-14 来源:中泰高等教育合作联盟 中泰高等教育合作联盟(Alliance of China-Thailand Universities以下简称“联盟”)是2019年7月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期间,在交流周秘书处和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由中泰双方14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共同发起并倡议建立的一个开放性国际教育合作平台。联盟致力于深化中泰高等教育交流,在“一带一路”倡议和泰国国家发展战略的框架内,推动中泰高等教育互通合作,促进高等教育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并通过中泰合作带动中国与东盟高等教育交流的扩大与深化。
1. 本联盟由下列三类会员组成: l 大学会员:经过本国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每个会员校有全部的投票权,每校一票; l 机构会员:机构会员为国际教育相关机构;经过机构申请,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加入;机构会员没有投票表决权; l 个人会员:个人会员是以个人名义参加本联盟的会员;个人会员申请时,必须要清晰说明与本联盟的相关性,经过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加入;个人会员没有投票表决权,也不能担任常务理事会成员。 本联盟中方会员对外可称为理事。 2. 联盟会员的权利 l 参加本联盟的组织活动; l 获得本联盟优质项目服务资源的优先权; l 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l 入盟自愿,退盟自由。 3. 联盟会员的义务 l 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l 维护本联盟的名誉和合法权益,不得借用联盟名义从事任何与联盟宗旨不相关的工作; l 完成本联盟常务理事会交办的工作; l 定期向联盟报告联盟成员合作交流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成果材料。
4. 入会程序 常务理事会将确定会员入会的政策、程序和相应的表格;这将涉及所有的会员类别,也包括审批程序和相应的选举的程序。
5. 会费 常务理事会将决定每年每个会员类别,或者次类别会员的会费;所有会员应该按照常务理事会规定的方式和时间缴纳会费;所有会员要维持会员资格必须缴纳会费。
6. 会员资格的保持 l 要保持会员资格,所有会员必须: l 尊重和遵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事; l 按时缴纳会费;常务理事会有权利制订规章,对会员的会员资格予以制裁,或者重新恢复。
《中泰高等教育合作联盟入会申请表》 ACTU Membership 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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